轉知本校114年度春節期間校區廢棄物(指一般生活垃圾、資源回收與感染性廢棄物)清理時程
一、本(114)年度春節期間自1月25日(六)至2月2日(日)九天暫停廢棄物清運工作,敬請各單位提早實施清掃活動;2月3日(一)起恢復正常清運。
二、為配合「臺中市政府114年臺中清潔月」活動,請各單位落實環境大掃除,權管範圍之建築物內外、空地、空屋及工程工地,皆應確實執行5S(整理、整頓、清掃、清潔及紀律)、整體外觀清潔、清除積水容器及滅鼠除蟲等工作。
三、各單位大掃除期間倘產出一般事業廢棄物之平面玻璃製品(不含實驗用玻璃製品)及陶瓷類器皿,如玻璃鏡、窗戶玻璃、玻璃魚缸、馬克杯、陶瓷類碗盤等;本中心委請元大營造於下列時間及地點進行收集,為落實本校垃圾不落地政策,請各單位於114年1月15日(三)指定時間自行送達指定收集地點,逾時將無法協助清理:
四、如有未盡事項,請聯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,承辦人員施凱軒,分機:705#18。